扬中 带头公开承诺 改进领导作风
  • 发布时间:2014-03-04 00:00

 

    扬中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边学、边整、边改,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法院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措施》,向全院干警作出六项承诺:

    一是坚持加强学习,提高领导水平。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定期学习制度、审判委员会集体学习制度和“周五学习日”制度,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领导水平。

    二是坚持严格执法,维护司法公正。坚守法律底线,不为案件说情打招呼,不干扰法官正常办案。全面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健全院庭长办案业绩考评机制。

    三是坚持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改进调查研究,全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30天。做好“三解三促”工作,开展“5+1”结对帮扶活动,落实院庭长信访接待日制度。

    四是坚持人文关怀,关心爱护干警。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开设“院长信箱”,畅通干警反映问题渠道。院领导与中层和部门干警,每半年开展一次谈心谈话。

    五是坚持选贤任能,强化人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群众公认和实绩突出的标准选拔干部。大力培养青年法官,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考评和奖惩机制。

    六是坚持整治“四风”带头勤政廉政。改进文风会风,规范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等问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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