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开发区法庭召开辖区司法所联席会议签订共建协议
  • 发布时间:2014-04-04 00:00

 

    4月3日,扬中法院开发区法庭召开法庭与辖区司法所“庭所共建”协议签订会,并邀请辖区三镇一区司法所所长、立案庭负责人黄良明、“全国模范法官”朱沪生参加。

    会上,法庭与各司法所所长签订了“庭所共建”协议,确定法庭、司法所共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法庭指派审判员担任各镇区人民调解指导员,负责参加各镇区矛盾纠纷分析会、排查会和人民调解员联席会议;定期到各巡回审判点开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重视编纂典型案例,加强对人民调解员培训、指导;法庭与司法所充分配合,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推进“无讼社区”创建工作。

    立案庭黄庭长通报了当前“无讼社区”创建工作进展和全市“万人民事案件起诉率”统计情况,强调了“无讼社区”创建工作相关指导性意见。朱沪生介绍了“朱沪生工作室”的作用、运作模式和工作开展情况,表示将为矛盾纠纷化解尽到自己的力量。

    各镇区司法所长高度评价了法庭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并对“庭所共建”创建及法庭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该庭栾汉勤庭长表示,将以“附庭人民调解工作室”、“朱沪生工作室”为平台,促使诉调对接工作形成合力,同时,法庭将进一步加大“庭所共建”、“无讼社区”创建等工作推进力度,力争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和司法资源,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网络与合力,减少诉讼案件的形成,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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