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执行局长带头走在执行一线
  • 发布时间:2014-04-09 00:00

 

    日前,扬中法院执行局王彤局长率队成功处理一起排除妨碍纠纷。

    扬中法院受理的申请人江苏扬中农村合作银行与被执行人王某、汤某排除妨碍纠纷一案,经审理后判决王某、汤某30日内腾空所占用的原扬中市八桥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房,交付给江苏扬中农村合作银行。因被执行人王某、汤某拒不履行义务,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接手此案后,多次前往执行现场,商谈执行方案,鉴于执行现场物品较多,强制搬迁难度较大,且双方对立情绪较大,该案迟迟未得到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进行法律释明,但被执行人坚持认为其所租用的房屋系八桥镇农业服务中心所有,自己按时交纳了租金,坚决不会搬出讼争房屋。后被执行人干脆对法院的传唤置之不理,对前往的执行人员也态度蛮横,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申请人对此颇有怨言。

    了解该案案情后,王彤迅速组织合议成员讨论加大执行力度的方案,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行为,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为下一步的强制执行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王彤带领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送达文书、交待义务和权利、疏散人群、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一切都做得依法而迅速,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

    这是该院院领导积极参与具体案件执行工作的有力举措,正所谓干一寸胜过说一尺,执行工作尤其如此。让院领导成为案件审理者、参与者,不仅能够及时掌握审判前沿最新动态,更是极大地提高了审判管理能力,取得良好效果。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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