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开展“快速战”,办好“民生案”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扬中法院执行局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进一步推进公正司法集中行动,妥善解决了一起起“涉民生”案件。
2011年李某入职某加工部工作。2012年5月李某在工作中受伤,后经镇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8级伤残,2014年3月6日该院作出判决:某加工部应支付李某30多万元。4月3日,本案立案执行。执行中,承办人丁书云法官首先及时采取查控措施,送达限期履行通知,追加业主张某为被执行人,扩大执行范畴。其次厘清案件特点,找准切入点,打好攻心战。承办人了解到,工伤事故发生后,业主张某为逃避责任,已与其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将全部房产约定归其子女所有。就此情况,承办人立即通知张某尽快到庭,向其释明法律,严厉指出该行为不仅不能阻碍执行,还涉嫌转移财产,极为不妥,使其打消侥幸心理,转变思想认识。再次,在采取执行措施的同时,做好情理教育。执行中,承办人召集双方多次商谈,既以法律为原则,又以情理为主导,开诚布公,缩小差距。为最大限度保护受害人权益、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承办人还通过帮助申请减免执行费的形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经过多方努力,案件最终以被执行人一次性筹措还款25.5万元了结。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关系国运”,4月3日立案,4月30日结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扬中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消除了又一起信访隐患,最大限度的体现了“保民生、系民心”的工作职能。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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