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集中宣判一批涉毒案件
  • 发布时间:2014-06-24 00:00

 

    “6.26”国际禁毒日前夕,为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放大宣传效应,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认清毒品危害,自觉抵制毒品,积极参与禁毒斗争,6月24日,扬中法院对6起涉毒品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八年不等的刑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约监督员20余人,应邀走进法庭,旁听了当天的集中宣判。

    当天宣判的6起案件均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类型的案件。其中,唯一一名女性被告人常某格外引人注目。2014年2月21日10时,被告人许某欲贩卖冰毒,让被告人常某为其介绍买家,被告人常某遂联系了苏某。同日16时,被告人许某在扬中某宾馆将10.9克冰毒以人民币3000元的价格卖给苏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常某明知被告人许某贩卖的是毒品而为其居间介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法院一审判处常某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15000元。听到一审宣判结果后的常某,当场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据悉,今年1至6月份,该院共审结涉毒案件12件,相比去年同期增长44.4%。该院刑庭副庭长朱琴梅表示,近三年来,扬中市有关贩卖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的案件不断增多,且呈愈演愈烈趋势。从近年来所办理的案件来看,犯罪人员年龄呈年轻化趋势,大多在20岁左右;犯罪人员普遍学历较低,一般只具初中及以下学历;贩卖中绝大多数系是新型毒品即冰毒、摇头丸、K粉等,重量几克到几十克不等。

    此次集中宣判是该院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净化社会环境、创建平安扬中工作系列举措之一。通过此次宣判活动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的嚣张气焰,震慑了潜在的犯罪分子,教育了广大公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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