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四剂“良药” 让执行不再难
  • 发布时间:2014-08-29 00:00

 

    两年前的扬中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是个吵吵闹闹,当事人上访不断的地方。院、庭长和承办法官一直疲于应付,执行工作的一度陷入困境。两年后的今天,扬中法院的执行工作信访案件同比下降40%。

    这个巨大转变是如何得来的呢?

    “这得益于我们紧紧依靠党委、人大的支持,不断转变执行理念,不断创新执行方法,使执行工作取得较大成效。”院长汤国生揭开了这个谜底:“今年上半年,法院共清理执行积案644件,结案率同比上升了10.1%,符合恢复条件的中止、暂缓执行的执行积案全部恢复并执结。”

   公开执行 让权力“阳光”运行

    近年来,扬中法院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公信”理念,大力推进执行公开。

    “不管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还是普通群众,都可以随时来法院监督我们的工作。”该院执行局局长王彤说。

    为进一步推行执行公开,该院实行执行听证制度,对所有案外人异议、不予执行申请和变更、申请参与执行分配和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的案件,一律实行公开听证,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执行人员的联系方式、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执行信息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使执行活动充分展现在“阳光”之下,确保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件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该院还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行监督员,不定期邀请他们对执行进行现场监督;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异议审查机制。

    此外,该院还积极运用失信曝光平台,有计划、分批次地在官方网站、微博、当地报纸、LED屏、法院公告栏公开曝光被执行人。2014年以来,通过各种渠道集中曝光80名失信被执行人,并多次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不断增强执行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联动执行 合力唱好协奏曲

    解决执行难,非法院一家之力可为。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该院执行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大格局,变执行工作法院“独奏”为法院与协执单位“协奏”。

为进一步深化执行联动机制,该院在镇江法院系统率先建成并正式启用执行指挥中心,实现科技联网、执行联动。
    王彤介绍说,执行指挥中心的建立就是要通过现代网络技术,让法院和政府部门、社会中介组织、金融机构无缝对接,使法官足不出户就能掌握被执行人的身份、方位和财产情况,实现快速、精确和全面“打击”。

    目前,该院执行指挥中心正与银行、公安、车管等10余家市级各执行联动单位建立信息共享、联手限制、网络互动的工作平台,通过执行案件信息与各联动单位之间的共享,利用各执行联动单位的职权,实现联手限制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信用等级、从业资格以及工作生活等,主要是限制高消费、限制融资贷款、限制招投标,加强重点监管等,进一步挤压“老赖”生存空间,共同推动扬中诚信建设。

    专项执行 力保民生权益

    近年来,扬中法院坚持日常执行与专项执行行动相结合,组织开展了春节前后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三八”节妇女维权专项活动、蹲点乡镇集中执行行动、清理积案集中执行活动等多项集中执行行动。通过采取专项执行活动,不但执结了一大批骨头案、钉子案,增强了法院执行威慑力,而且取得了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工资终于拿到了,一年的辛苦总算没白费,现在法院办事真有效率。”春节前夕,李某等19名农民工来到法院,顺利拿回了法院刚刚执行回来的47余万血汗钱。这是我院集中执行农民工讨薪案件的一个缩影。

    李某等19人系扬中市某公司民工,该公司从2011年1月至2012年1月期间,只以每月300元的标准支付给民工生活费,一直未支付工资。后经仲裁确认该公司应支付李某等19人工资合计人民币475900元。仲裁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按裁决书履行义务。2013年3月19日,李某等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同时四处上访,矛盾一触即发。该院接收此案后迅速深入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早已弃债外逃,剩财产仅有一幢商住房。为了让农民工尽快拿到血汗钱回家过年,承办法官立即采取评估、拍卖措施兑现民工工资,并将余款迅速发放到19名申请人手上,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执行救助 撑起司法保护伞

    在涉诉信访案件中,涉及执行的案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涉执信访案件的上访主体主要是申请执行人,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执行不能,从而使申请执行人的利益落空,有的基本生存生活甚至得不到保障,无奈走上上访之路。

    如何有效化解涉执信访案件,降低和减少信访比例,是法院工作的重点。在苦苦探求中,扬中法院以执行救助为切入点,找到了一条有效解决信访难题的捷径。

   申请执行人阚某申请被执行人王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被执行人王某已年逾六旬,体弱多病,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且有老母亲需要抚养。而阚某也是村里的困难户,因交通事故,一直躺在床上需要别人侍候,小孩还在上学,仅靠妻子一人打临工来维持一家的生活。执行法官在调查清楚情况后立即向院领导反映,为阚某申请到3000元执行救助金,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该院在执行工作中用“情”执行,率先在全省基层法院实行执行救助基金制度,及时解决申请人的实际困难,有效地缓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也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关怀和温暖。今年以来,该院共为19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11.5万元救助金。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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