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完善法官考评机制 提升审判工作水平
  • 发布时间:2014-11-05 00:00
 
       近期,扬中法院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审判人员审判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该考评办法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目的明确,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内容全面。将案件办理、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司法公开、司法政务等工作纳入考评内容,完整的反映了法官审判工作实际,增强考评的客观性、全面性、有效性。
   
    重点突出。将“案件办理”作为考评的重点内容。对审判、执行部门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设立不同的办案基数,超过基数设定加分点,低于基数设定减分点,实现量化考评。
   
    目的明确。考评办法采取加减分制,促使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有效地调动法官的办案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我院审判工作健康发展。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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