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立案窗口全面开展案件卷宗同步数字化,实现无缝对接
  • 发布时间:2015-01-09 00:00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深化司法公开和司法便民,扬中法院立案庭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全面落实网上办案,专门配备了两台扫描仪全面开展案件卷宗同步数字化工作,并设立了专门的诉讼材料收转窗口,负责全院在办案件当事人递送的诉讼材料收转、扫描、转交等工作。
   
    自2014年12月21日至今,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45件。其中,该院立案窗口受理各类案件501件,扫描录入材料约2万余份。卷宗同步数字化要求在立案时将立案信息同步录入、同步扫描,工作量大、任务繁重,但全体窗口立案员克服困难,团结协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实现“小窗口”发挥大作用。
   
    立案阶段,窗口干警需在接收当事人材料的同时,将当事人提交的诉状、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证据材料等同步、实时扫描录入案件管理系统。根据省高院要求,全院所有的上(抗)诉案件、请示案件、申请再审案件在移交立案庭的同时,必须实现电子卷宗和纸质卷宗的同步移送。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立案庭负责牵头,审管办、行政装备科相关人员通力协作,多次组织相关业务庭的审执人员、书记员进行信息录入及具体操作培训,要求每一位干警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并积极帮助其他业务庭干警尽快熟悉操作流程,实现日常工作与卷宗数字化的无缝对接,做到“谁接受,谁负责”、“随到随扫,随扫随进”。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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