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强化司法为民 架起联系群众桥梁
  • 发布时间:2015-01-29 00:00
 
      扬中法院立案庭以创建党员示范岗为契机,积极转变工作职能,努力把立案工作变为向社会公众服务的综合性窗口,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司法公开 优化服务功能
    根据“一站式、零距离”诉讼服务的要求,做好诉讼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目前已建成 “一中心三平台”,即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和审执流程信息查询平台、庭审直播平台、裁判文书查询平台。设立网上立案、网上咨询、预约法官等多个网上诉讼服务窗口,为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提供立体化、一站式、全方位的网上诉讼服务。当事人凭查询密码在大厅即可查询所涉及案件的立案信息、审判信息、和公开裁判文书等,进一步增加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开通12368短信服务平台,及时向当事人发送案件立案受理、移送分案、开庭排期、程序转换、执行查控、鉴定评估、案件报结等办案环节的信息,及时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权利义务提醒,告知案件办理进度,最大限度保障司法公开。
   
    司法为民 提高诉讼质量
    为使当事人感到司法的便利,在现有立案接待大厅的基础上,对场所硬件设施进行部分改造,把法院最好的地方让给当事人。优化升级窗口服务功能,充分完善各项便民、利民、亲民举措,安装饮水机、前台摆放老花镜、急救药箱、雨具等。公开各庭管辖范围、诉讼费收费标准、诉讼风险告知等信息。诉讼服务中心一律提前半小时开门,并安排专人接待来访群众,中午休息时间确保有人值班。“导诉台”工作人员作为首席接待员,热情主动提供咨询、引导、答疑等服务。印制立案窗口便民服务卡,减轻群众诉累。定期对大幅增加的案件类型进行分析,按照具体案件适时编写相关诉讼风险提示、举证责任须知等诉讼指南,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的知情权,降低不必要的诉讼成本。
   
    规范制度 确保当事人诉权
    规范立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确保当事人的诉权。能够当即立案受理的,做到当即受理;不能当即立案受理的,做到在七日内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对诉讼材料不全的,及时做到要求当事人一次性补齐。对于经审查不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及时制作不予受理裁定书。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与 “朱沪生工作室”作用,对涉及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医疗服务纠纷等案件优先调解,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自“朱沪生工作室”成立以来,一共收案35件,结案26件,成功调解20件,成功率高达70%,方便快捷地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有效实现司法资源科学配置,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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