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倡廉洁之风 树清廉形象
  • 发布时间:2015-02-26 00:00
 
    近期,扬中法院严格遵守最高法的相关通知要求,抓住“两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督促法院干警在节日期间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涌现出了许多两袖清风、羊续悬鱼的廉政典型。立案庭庭长季晖、民一庭庭长丁剑锋、立案庭副庭长黄良明、执行局副科长林星等同志严格遵守法官行为规范,恪守职业道德,拒收当事人礼金,用实际行动铸就了法院、法官的清廉形象,为法院赢得了良好的声誉。以下是几位法官面对“红包”的处理方式。
 
方法一:义正言辞 表明态度
    “你这种行为严重干扰和影响正常司法程序,是违法的,不光害了自己,也是对我们法官的侮辱。法官办案,不是为了拿当事人的好处,依法办案是我们的职责!”立案庭庭长季晖一边将信封退回,一边义正言辞地对当事人说道。
    原来,季庭长在审理一起申请公示催告案件中,当事人苏某为达到自己的目的,产生了给承办法官送礼金的念头。在多次邀请季庭长吃饭被拒绝后,苏某利用到立案庭递交案件材料的机会悄悄将一沓厚厚的信封塞到季庭长的办公桌抽屉里。季庭长发现后当场返还,并对苏某进行批评教育。于是,就有了上面的一幕。
     面对顽固不化的当事人,季庭长选择坚决拒绝,并严厉教育,既杜绝了当事人再次“行贿”的念头,同时也坚定地表明了法官公正办案的决心,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尊重。
 
方法二:及时上报 坚守底线
    扬中法院执行局林星法官意外收到一个未署寄件人姓名的红色信封。打开信封,赫然出现的是一张购物卡以及礼品券。对于这意外的“惊喜”,林法官不为所动,立即将信封上交于纪检监察室,并希望监察室能够协助将信封退还给送信人。
    面对“来历不明”的“红包”,在无法当场返还给当事人的情况下,林星法官选择上交监察室进行登记,由监察室出面处理,既严格遵守法院相关纪律规定,又牢牢守住了自己的底线。
 
方法三:柔性拒绝 注重策略
    处理好红包是有“艺术”的,柔性的处理方式可以增进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减少不必要的矛盾,有利于改善目前紧张的干群关系。
    近日,民一庭丁剑锋庭长成功处理了一起信访案件,老信访户李某为了表示感谢,将准备好的红包硬塞到丁庭长手中,没等丁庭长拒绝便匆匆离开。考虑到老信访户的心情,如果追上去将红包推来推去必然令双方尴尬,将好不容易缓和了的关系又变得紧张起来,此外,走廊上人来人往,对法院的形象也未必有正面的影响。想到这些,丁庭长并没有当场返还,而是把红包交给信任的朋友,委托朋友退回,并打电话给李某,声明拒收红包的立场,事后及时向纪检组报告了情况。
    丁庭长的处理方式突出人性化,既达到了退还红包坚守清正廉洁的目的,又避免双方关系的僵化。
 
方法四:规范行为 不留机会
    正如有些当事人不信法,只信访一样,也有些当事人不信法,只信“好处”。即使法官严词拒绝,即便依据法律规定,法官将支持他的主张,他也将想尽各种方法,大有不送点“好处”,誓不罢休之势。
    面对这种情况,立案庭黄庭长有一套自己的应对方式,在与当事人接触过程中,对于当事人或代理人表示亲近,拉拢关系,提出留手机或家庭地址等信息的全部予以拒绝;从不私下、单独、单方会见当事人或代理人;拒绝接受与案件有关人员的上门拜访。这样,一来二去,如此“不近人情”、“不懂事故”、“不给机会”的法官,让不少当事人 “知难而退”,主动放弃了送礼请吃的打算。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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