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院长带头办案 同步网络直播
  • 发布时间:2015-06-04 00:00
 
      6月3日上午,扬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汤国生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破产撤销权纠纷案。该案的审理过程在江苏法院网全程实时同步网络视频直播。
   
    原告扬中龙源港机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诉苏州融华租赁有限公司破产撤销权纠纷一案,原告诉称龙源港机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附件四《所有权转让协议》对龙源港机制造有限公司的相关设备进行了交易,该行为发生在该公司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且交易价格明显低于设备的价值,应属于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该行为侵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要求法院撤销被告与龙源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并依法确认双方之间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庭审中,该院院长汤国生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活动,庭审紧紧围绕原告扬中龙源港机制造有限公司向被告苏州融华租赁有限公司转让设备的行为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情形”这一争议焦点展开,有序指导原、被告进行举证、质证并耐心听取双方辩论意见和最后陈述。整个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庭审活动规范高效、张弛有度。经过一个小时的庭审,鉴于案情复杂,合议庭决定另行择期宣判。 
 
    据悉,去年以来,扬中法院将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作为一项刚性任务,积极推动院庭领导主动“回归”法官角色,取得了明显效果。自该制度推行以来,该院院庭长办理各类案件数量超过200余件。院庭领导带头办案,不仅为一线法官树立了标杆,也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点赞。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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