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集中执行取得初步成效
  • 发布时间:2015-07-13 00:00
 
       7月9日,扬中法院集中执行的第三天。7时许,该院部分执行干警和法警就来到新坝,对位于新坝地区的未结案件进行最后一天集中执行。
   
    承办法官赵小通几天前就与申请人陈某联系好,约定上午一早去被执行人薛某家。薛某于两年前向陈某借款20万元一直拖延不还,后陈某将其诉至法庭,在法律文书生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赵法官数次与薛某联系,但薛某亦总是找各种理由推搪。执行干警依法将薛某带到法院,在其依然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
   
    承办法官林星带来的夏某是三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一开始,夏某配合度并不高,认为以前拘留过一次,大不了再拘留一次,反正就是没钱。林星针对这种情况,首先严厉地批评他这种拒不履行的态度,告诉他如果不配合法院执行,即使是拘留依然不能免除他的责任,而且现在征信系统已相对完善,被执行人不仅不能高消费,而且不可以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如果拒不履行判决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然后又帮他分析案件的情况,告知他如果按期逐步履行也只需用两到三年左右时间就可以将案件全部了结,到时候也不用像现在这样看到警车就心里发怵。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夏某同意先将其中一起案件的案款还上,另两起案件也与申请人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
   
    ......
   
    在这三天里,扬中法院执行干警们起早摸黑,齐心协力,充分发挥“人多力量大”的优势,纳入集中执行计划的84件案件有15当场履行,有22件达成和解协议,有27件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共采取查封措施22起,司法拘留5人次,列失信名单56人次;对于暂未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案件,将在“回头看”中进一步排查执行,尽最大的限度来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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