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市委政法委、市政法系统关工委一行调研法院预防青少年犯罪及青少年维权工作
  • 发布时间:2015-10-30 00:00

   

      10月28日下午,扬中市委政法委、市政法系统关工委一行6人莅临扬中法院,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及青少年维权调研活动。活动由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前主持,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活动。

    近年来,该院坚持“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少年刑事审判政策,创新研究帮扶维权举措,积极推行“成长护航工程”,落实前科封存制度封存未成年被告人的档案,多渠道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社区矫正回访帮教活动,将德法教育贯穿于少年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借助“康乃馨工作室”和“朱沪生工作室”的品牌效应,设立设少案件立案法官引导诉讼责任制,探索多元化化解机制,妥善处理涉及青少年成长的矛盾纠纷,并与市妇联、学校、团委等各部门联合,重点提高社会对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参与度,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陈前主任对市委政法委、市政法系统关工委长期以来给予该院预防青少年犯罪及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扬中法院自1992年成立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以来,始终致力于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先锋带头作用,一方面积极履行审判职能,多措并举,创新思路,针对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推进和落实刑事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刑事和解、教育矫正等制度,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近几年扬中市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及人员呈逐年下降的态势;另一方面大力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形式举办“以案说法”活动,为广大青少年上法制教育课,同时利用“法院开放日”将青少年请进法院,举办模拟法庭参观案件庭审,让青少年零距离感受司法,增强法治观念。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孙廷俊高度赞扬了扬中法院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采取的有效措施,他认为,开展此次调研活动,目的是加强对青少年犯罪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更好地预防、教育、挽救青少年。孙书记对法院今后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坚持“寓教于审”的方针,做到融情于法,以人文关怀感化青少年被告人;二是希望多层次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强化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希望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等综合工作。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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