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公开开庭审理陈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 发布时间:2015-12-17 00:00
 
     12月15日上午,陈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扬中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省高院庭审直播网及该院新浪官方微博对庭审全程进行视频直播。当天,70余名被害人及20余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场旁听了庭审。党组书记、院长汤国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吴国彬,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委朱亚平和部分市级机关、镇(街、区)领导在执行指挥中心通过视频观摩庭审。中央电视台、江苏卫视、镇江电视台及扬中本地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跟踪报道。
   
    扬中检察院指控称:被告人陈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以生产、经营、投资为名,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公开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截至2014年10月,陈某某以出具借款凭证,承诺年息20%、30%不等的方式共计向朱某、刘某等8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88亿余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1亿元。扬中检察院向扬中法院移送材料为:侦查卷宗59册,账单57册及其他相关证据。
   
    由于涉案受害人众多,案件影响较大,扬中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就审判组织、警务保障、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等工作提前进行了细致安排。党组书记、该院汤国生亲自督察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并由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杨佳龙担任审判长。为保障被害人知情权,该院于开庭前在被害人较多的村、镇张贴开庭公告、发放旁听证。为保障庭审安全,该院法警大队在庭审前对押解、值庭及看管等作了周密部署,制定了处理突发事件预案,并对旁听人员逐一进行安检。
   
    庭审现场,主审法官杨佳龙依法告知被告人陈某某的相关诉讼权利,并就公诉人出具的证据,让被告人陈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一一质证。被告人陈某某及其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的事实及证据没有异议。
   
    扬中法院将择日对被告人陈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公开宣判。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