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5月13日起,扬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汤国生与各分管院领导、分管院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了2016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较往年不同,今年的签订活动作一定程度的改变。一、形式简化。召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省高院《江苏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江苏法院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及市纪委等相关文件。二、内容细化。对责任书内容进行了修改,将最高院、省高院、市委的有关要求,推进作风建设,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等内容纳入责任书范围。此外,责任状后面均附上了责任清单。事前纪检部门就责任清单修改完善内容曾多方征询意见,对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予以完善细化。三、氛围强化。在签订责任书之前,纪检组长周荣对所附责任清单内容逐字逐条予以研读讲解,并就与会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予以解答。
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要求领导干部自身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同时,强化对部门的廉政建设,结合部门工作,组织对干警廉政教育,健全党风廉政责任,深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提升队伍素质,促进司法廉洁。
近日,该院各部门负责人还将与部门干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根据不同的岗位特点,将责任内容分解细化到全体干警。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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