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院长一线办案
  • 发布时间:2016-05-27 00:00

 

  今年上午9时,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在扬中法院4号法庭开庭,坐在审判席上的审判员是该院院长汤国生。

  庭前,汤院长认真阅读了案件材料,深入研判案情并确定庭审重点,制定详细的庭审提纲,为庭审做了充足准备。在庭审过程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环相扣,有序推进。

  2015年来,扬中法院改革审判委员会职能,限缩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要求审判委员会委员亲自担任审判长办理案件,并专门出台了《扬中市人民法院关于院长、庭长办案的实施意见》,明确院长庭长办案基数。2016年1-5月份,院庭长参与审理案件652起,其中院领导41起。

  从过去的纸上看案、会上议案,到担任审判长合议案、签发案;从过去埋头于行政事务性管理工作,到现在专注于审判业务钻研和管理,法院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强化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更重要的是,院庭长通过带头开庭办案、带头钻研审判业务,深入审判一线了解和掌握审判工作中的最新动态,对群众所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更清晰的认识,对重大疑难案件和新情况、新问题的掌控和调研能力有了新提高。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