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司法警察协助执行局攻克“执行难”
  • 发布时间:2016-07-18 00:00

 

  为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扬中法院加大法警参与执行工作力度,倾全院之力攻克执行难。在参与执行工作中,法警队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通力协助,全面履职,充分发挥了司法警察的配合、服务与保障功能。

  日前,执行法官林星接到申请执行人鄂某的电话,得知被执行人祝某的具体位置。随即,林星与书记员及法警周良国来到祝某所在的公司。林星说明来意后,祝某不仅不配合法院的执行,还喊来其丈夫及儿子。加上周围工友的围观,想凭三人之力带走祝某十分困难。林星向执行局局长陈明汇报后,陈局长立即与法警队取得联系。仅仅二十分钟,法警队副大队长王咏、副政委何少海与法警张治就从院里赶到了位于永胜的执行现场,顺利地将祝某带至法院,并在祝某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依法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

  对于执行局干警来说,加班加点与当事人周旋是常有之事,深夜执行、凌晨行动、假日出击也少不了。为了协助好执行,每名法警队员随时待命,主动放弃了自己的休息时间。

  7月13日下午五点半,申请人唐某与被执行人吴某来到法院,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向院长汇报批准后,决定对被执行人吴某实施司法拘留。尽管当时已过了下班时间,法警队仍然派出法警陆江龙执行送拘任务,当被执行人吴某被市拘留所收拘时,已是晚上七点。

  7月14日中午十二时,当干警们刚吃过午饭准备午休时,申请执行人鄂某与被执行人程某、聂某还在法院协商案件。该案件已立案执行两年,被执行人仅履行了部分义务,后来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况下,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程某、聂某实施司法拘留。法警王咏、王能与杨家明放弃了午休,将被执行人送拘;在送拘途中,被执行人震慑于法律的威严,立即与亲朋好友联系,将余款39万元一次性汇到申请人账户,将本案顺利执结。

  ……

  在案件具体执行过程中,法警队员时刻以“稳、准、狠、快”的四字工作法严格要求自已。“稳”,协助执行法官积极进行法制宣传和调解工作,努力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准”,因案而异,以依法办案为前提,有效制服拒不配合执行的当事人,确保任务顺利完成;“狠”,针对个案,适时、果断地采取强制措施和处置执行过程中的各类突发事件;“快”,遇到有突发事件时的反应快,处置快,工作效率高。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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