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院领导深入执行案件现场实地勘查
  • 发布时间:2016-09-06 00:00

  9月6日上午,扬中法院院领导祝纪网、陈明带领相关执行人员来到新坝镇,对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查。

  申请执行人扬中市公路管理处与被执行人镇江市四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张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15年7月1日进行了开庭审理,判令被告镇江市四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张某返还栏杆桥码头资产及土地使用权,将栏杆桥码头恢复至扬中市通润公路养护工程处产权转让协议签订时状态。后被告未主动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为确保案件顺利执结,充分保障当事人利益,院领导祝纪网、陈明决定亲赴现场勘查实地情况。到达现场后,祝院长一行仔细查看了需拆除的物品基本情况,详细了解其权属及边界状况。勘查中,祝院长还与公路管理处、新坝镇等部门相关人员对案件执行进行了探讨研究。此次现场勘查为后续强制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