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拍卖厂房优先支付工人工资
  • 发布时间:2017-06-15 00:00

 

 

 

  日前,扬中法院依法顺利执结了一批拖欠工人工资案,集中兑现16名工人工资20余万元,依法保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魏某等16人原来在扬中市某服装厂工作,当时合同约定魏某等包年工资为35000元左右,但自2004年1月份起,该服装厂就不按期足额支付工资。在多次催薪无果的情况下,魏某等人向扬中市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2015年10月仲裁委裁决该服装厂应支付魏某等人工资总额20余万元。因该服装厂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魏某等人向扬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赵小通接手此案后,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调查。经查询发现,该服装厂现已处于歇业状态,其位于油坊镇的厂房亦已抵押给银行;该服装厂的法定代表人亦欠债累累,仅在扬中法院就有多起执行案件未结。

  后因该服装厂欠银行贷款未还,银行亦申请执行并申请拍卖抵押房产。在得知该房产被成交竞拍后,承办法官立即与金融部门协调,提出优先兑现工人工资的方案。在数次沟通后,银行最终同意优先全额支付魏某等人的工资。

  拿到工资后,魏某等人非常激动:“案件都过去两年多了,而且服装厂的老板也都跑路了,厂房又抵给了银行,我们都以为工资泡汤了,没想到法院还将我们的事情放在心上,感谢法官,感谢法院!”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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