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再出发 扬中法院集中执行常态化
(强制传唤被执行人)
(强制传唤被执行人)
(封门)
(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为贯彻镇江市委《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全市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市中院统一部署,扬中法院于7月14日再次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涉民生案件”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凌晨3:50,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祝纪网,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明坐镇执行指挥中心接受执行指令。凌晨4:00,随着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巧林一声令下,扬中法院25名执行干警和法警分为4个执行小组迅速分赴各执行点对当日纳入执行范围的11件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申请人李某申请执行马某民间借贷一案,承办法官多次与马某联系,催促其履行义务,然而马某却找各种理由推脱。此次集中执行中,承办法官扣押了其车辆,并将其传唤至法院。在承办法官的法律释明下,马某与申请人李某达成了当场还款2万,余款一个月内还清的和解协议。
申请人蒋某与被执行人傅某本是朋友,傅某因出差跑业务资金紧张多次向其借款。法院判决生效后,傅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傅某却躲避在外。凌晨5时,执行干警敲响了傅某家的大门,将同是被执行人的傅某的妻子朱某拘传到法院。最终,朱某同意当场还款3万,剩余4万三月内还清。
截至中午12时,扬中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8人,拘留4人,扣押车辆2辆。经必要的执行措施以及法律释明,达成和解协议案件4件,涉案标的12.4万元。
今年来,扬中法院集中执行已形成常态,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执行氛围,也进一步彰显了扬中法院全力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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