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日前,扬中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明主持召开全局会议,传达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苏高法电〔2017〕848号和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镇中法电〔2017〕126号文件精神,要求全局干警即日起至2月底,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切实加大对涉民生类案件的执行力度。近日,该院执行局畅通绿色执行通道,顺利执结一批涉民生案件。
绿色通道之一:
申请执行人朱某与被执行人任某抚育费纠纷案,涉案标的仅2400元,承办人戴跃琴考虑到案件金额较小、被执行人即时给付的可能性较大,若采取网络查询或传统查询的方法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势必耽搁一些时间,接到材料后立即与被执行人电话取得联系,向其说明事由并释明抚育费对子女生活学习的重要性,被执行人任某在承办人耐心细致地明理释法后当即表示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履行义务,并在一周内将抚育费交至法院,案件迅速执结。
绿色通道之二:
申请执行人董某与被执行人扬中市油坊镇某村民委员会生命、健康、人身权纠纷案,申请人56岁,是家中主要劳动力,因施工跌落致身体七级伤残,先行垫付医疗费20余万元,这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无疑是一笔沉重的经济负担。承办人戴跃琴拿到该案材料后,认真阅读了所有卷宗材料,为及时执行到案款,减轻申请人的生活压力和负担,她从材料中找准切入点,在与村委会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和村委会工作人员一起核实相关赔偿数额,并与镇财经中心协调,由财经中心迅速安排财务汇款,案款到账后随即通知申请人退款,案件得以快速执结,该案从立案到执结,用时仅10天。
绿色通道之三:
申请执行人扬中市三茅街道某村民委员会与被执行人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因该案申请人所在地地处前不久发生的江堤塌陷区范围,有个别企业机械设备及原材料需紧急搬迁避险,而被执行人徐某不仅拖欠申请人房租,还一直占用着申请人的厂房不予搬离。案件立案后,执行员做好两手准备,一方面找到被执行人徐某,做好法律释明工作,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给付房租义务、限其期限内将机器设备等快速搬离,另一方面多次与村委会负责人沟通,如果被执行人机器设备搬离后存放有困难,请其帮助解决。在执行人员多次协商沟通后,申请人协同被执行人已将机器设备搬离,被执行人将占用的厂房退还给申请人并将所欠30万元租金一次性付清了结,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绿色通道之四:
申请执行人镇江某电气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盐城市某电气安装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2017年3月立案执行,后因被执行人名下查无财产案件终结执行。承办人戴跃琴对该案件并未放任不管,而是不定期的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进行巡回查询,同时与申请人保持沟通,近日掌握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陆续有款进账的信息,当即进行线上网上银行扣划和线下传统柜台扣划并举,执行到位案款110余万元,案件的顺利执结,成功为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
绿色通道之五:
申请执行人贺某、王某等25人与被执行人扬中市某塑胶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涉案标的近15万元。该系列案申请人曾在2017年上半年对到期债权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依法提供了担保人,承诺对所欠申请人工资在2017年上半年、下半年分两次付清。临近给付期限之际,原案承办人戴跃琴考虑该案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为避免工人因未能及时拿到工资而上访闹访,提前多次与担保人电话、信息联系,要求担保人按承诺及时履行担保义务,但担保人迟迟未兑现承诺。2018年元旦之后,部分工人代表来电询问工资事宜,承办人一方面安抚工人情绪,指导工人代表准备材料申请立案执行,另一方面又多次电话联系担保人,耐心向其明理说法,并告知如不履行担保义务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担保人最终将所欠工资款全额打入法院账户,涉案工人权益再次得到及时维护和实现。
以上绿色通道系列案件共计29件,案由涵盖抚育费、人身损害赔偿、劳动报酬、房屋租赁,合同价款等涉民生类案件,涉案标的160余万元已全部执行到位,共用执行周期15天,快速、高效、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扬中法院执行干警执法为民、及时高效的良好形象,赢得老百姓的好口碑。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