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执行局协助兄弟法院执行纪实
2月28日中午12时10分,扬中法院执行局内勤张杰接到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的24小时值班电话,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要求扬中法院立即与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伞波仁法官联系,了解案件内容及当事人情况并迅速协助执行。
12时15分,该院内勤张杰与伞波仁法官取得联系,得知需要扬中法院协助其控制正在江洲西路的被执行人张某某。为了快速找到张某某,张杰随即向该院陈明局长汇报了上述情况,陈局长立即安排执行法官赵小通、法警杨家明、张跃添随张杰一同赶赴江洲西路,成功配合兄弟法院控制住了案件被执行人张某某,此时是中午12时45分。
12时49分,张杰电话告知广陵区法院伞法官,张某某已经被执行局成功控制在羁押室,希望他们及时过来处理。伞法官有些惊讶地说“这么快就将人控制住了?你们的效率太高了,应该给你们送面锦旗,太感谢了。”张杰乐呵呵地说“兄弟法院之间互相执行是应该的,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大家的本职工作,谈不上感谢……”
一场兄弟法院之间的案件协助执行工作就这样顺利结束了。广陵区法院伞波仁法官在江苏法院执行群中对扬中法院干警牺牲休息时间给予的有力协助表示感谢。省高院执行局刁海峰局长也对此次兄弟法院之间团结互助成功协助执行予以点赞。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