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创新电话送达模式助力破解“送达难”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案件日趋增多,“送达难”问题也成为了制约法院审判工作效率的瓶颈。
“一个案情简单的借贷纠纷案件,也会出现‘送达难’问题。有时候应诉材料邮寄退回、上门找不到人,这时候我们往往只能公告送达……”说到这里,法官们也很无奈。
最高院去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对于当事人的移动通信工具能够接通但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可以采取电话送达的方式,由送达人员告知当事人诉讼文书内容,并记录拨打、接听电话号码、通话时间、送达诉讼文书内容,通话过程应当录音以存卷备查。”
扬中法院开发区法庭根据此项规定,对一些有电话而邮寄退回又上门不在家的被告采取了电话送达方式,被告均如期到庭参加了庭审,大大简化了审理时限,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当事人感叹说:“本以为又要公告送达,不仅要多等待几个月的时间,还要多交一半的诉讼费用,电话送达真是好!”
下阶段,该院开发区法庭将在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电子送达适用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尝试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在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前提下,节约送达成本,提高送达效率。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