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 善意执行暖人心
  • 发布时间:2023-05-19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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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了法院,这么小的事情给你们添了这么多麻烦,这一年为我跑了多少趟,吃了多少苦,我一定要亲手把锦旗送到你手里。”近日,申请执行人林某来到扬中法院执行局,向执行干警杨国栋送上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原告林某与被告朱某的父亲朱某某是朋友关系。2014年10月,朱某某向林某借款36000元并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分期偿还本金及利息,朱某某之子朱某作为担保人。朱某某于2020年去世,因其未按约偿付,林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依法判决朱某以其继承朱某某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向原告林某承担清偿责任,其始终未履行法律义务,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朱某的财产进行了查控,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调查,朱某父亲生前患有重病,为看病掏空家底,欠下了大笔债务。其父过世后,朱某仅继承了其父自建房的部分份额,且该房产系三代人唯一住房,尚有幼儿在其中居住,除此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依法多次沟通后,被执行人朱某表示现在处于困难时期,替父还债已经耗尽了近几年的收入,先前为照顾患病父亲辞职,现在在外地工厂打工,家中还有母亲、妻儿要抚养,自己正在想办法赚钱还债,恳求法院暂时不要采取强制腾空措施,希望可以让自己“喘口气”。

经过综合研判,虽然朱某因替父看病支付医疗费欠下债务,因该案初次成为被执行人,且其替父还债的行为值得社会认可,主观上没有抗拒执行的意图,但申请人的合法债权也应得到保护。当下,当事人双方矛盾激化严重,从朋友变成了仇人,若强行执行,不仅面临农村宅基地流拍仍无法偿还的风险,强制腾空还会导致朱某一家三代人流离失所,社会综合价值不大。

一边是法律如山,一边是人情冷暖。如何在维护申请人的权益的同时,帮助被执行人渡过难关?面对执行困境,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再次联系朱某进行沟通协调,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阐明利害后,双方终于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林某最终主动自愿放弃主张利息,并表示体谅朱某家庭困难,只要求偿还本金即可,朱某也承诺,一定尽快将钱凑齐将债还清。

日前,在接到朱某凑齐借款本金的电话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组织双方来到执行局。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双方推心置腹,握手言和,申请执行人林某书面申请本案执结。至此,该起借款合同纠纷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zjfy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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