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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江晚报:法官走进小区提供法律服务
  • 发布时间:2011-12-06 00:00
 

   前天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润州法院法官利用休息时间,来到辖区大桥村的富润华庭安置小区,进行普法宣传。

  一位李阿姨向法官助理张玉咨询:家里一儿一女,早先已出资帮儿子在外购房。因为一直和女儿居住,就将安置房登记在女儿名下,拆迁款也给了儿子、女儿一部分。没想到儿子仍有意见,认为拆迁房也有自己一部分,后来发展到与父母、妹妹都不来往。前段时间,李阿姨的老伴生病,需要手术,儿子也坚持不肯分担治疗费用。张玉建议李阿姨,可以先通过中间人,约儿子和家人进行沟通。此外,妥善保管老伴看病花费的相关凭证,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张玉还将手机号码留给老人,并表示可随时向她咨询,需要时还可帮助老人做做儿子的工作。

  前天现场,就一些居民提出如何处理好邻里关系、家庭婚姻矛盾和赡养等问题,法官们一一进行了解答。

 

来源:京江晚报201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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