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镇江完善接访下访机制
近日,镇江中院为进一步畅通信访诉求渠道,完善和落实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工作长效机制,全力推动涉诉信访工作良性发展,制定出台了《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深入基层下访工作办法》,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工作安排、工作要求等方面对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办法》规定,参加接访下访的领导干部为院领导和各审判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接访下访的范围是本辖区的涉诉信访人员。领导干部下访要做到“三个必去”,即群众信访问题多的地方必去,工作推进有难度的地方必去,可能引发越级访、集体访的地方必去。接访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实行“四包”责任制,即包案件、包方案、包沟通、包落实。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1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镇江壹周:没有休息日的法官
下一篇:江苏法制报:群众事就是自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