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窗口” 前移“关口” 疏通“出口”
“三三制”创新法院诉讼服务模式
日前,市委书记许津荣在《镇江法院简报(第156期)》上作批示,肯定了全市法院系统搭建解纷平台的“三三制”模式。
“三三制”模式是全市法院以全面改善服务设施、全面拓展服务功能、全面完善服务举措“三个全面”为基础;以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措施、诉讼服务工作制度、诉讼服务考核机制“三个完善”为重点;以突出“三公开”(公开法律规定、公开工作流程、公开执法纪律)、“三明确”(明确岗位、明确承诺、明确职责)、“三规范”(规范着装、规范用语、规范礼仪)为保障,全面加强和改进以立案窗口为主体的诉讼服务建设的新模式,有力促进了案件审判质效提升、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和社会管理的不断创新。
打造“窗口”,塑造司法为民形象
立案大厅是群众到法院表达利益诉求、寻求司法援助的第一道窗口。
记者走访了我市多家法院看到,立案大厅有专人提供诉讼引导服务,显要位置安装电子显示屏,提供图文并茂的诉讼服务指南,便于当事人自主查询有关法律规定和诉讼信息。
大厅推行“开放性”服务,降低了立案柜台高度,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缩短了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一站式”服务,将审查立案、诉讼收费、随机分案、排期开庭等功能集于一体,简化了环节,缩短了时间,减少当事人讼累。一些立案大厅甚至还配备着不同规格的老花眼镜。
诉讼服务中心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给予缓、减、免诉讼费,确保其打得起官司。2011年,全市法院共为经济困难的诉讼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75.82万元。
前移“关口”,矛盾化解在打官司前
运用和谐司法手段化解各类涉诉矛盾纠纷,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始终追求的目标,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近年来,全市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设,主动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组织对接,力争在诉前化解部分矛盾纠纷,从源头上消除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全市法院着力构建诉调对接工作网络,与司法、工会、妇联、公安、工商、卫生、劳动仲裁、知识产权等机关、部门建立完善了诉调对接机制。在乡镇、街道、社区建立诉讼服务站,由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定期委派法官巡回接待,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和司法协理员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2011年,全市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纠纷18342件,调解成功15657件,调解成功率85.36%。
疏通“出口”,化解涉诉信访矛盾
涉诉信访被称为反映审判工作效果的“反光镜”,是衡量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满意度的“晴雨表”。
疏通“出口”是从抓源头预防开始,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全市法院以开展“争创无涉诉信访审判庭、争当无涉诉信访法官”活动为抓手,健全立案、审判、执行环节的涉诉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涉诉矛盾纠纷的定期排查化解工作,加大审判管理力度,提高审判质效,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全市法院通过领导包案、法制教育、协调处理、困难救济等方式,有效解决了一批老信访户问题,遏制了群体访、越级访、重复访和缠访、闹访的发生。2011年,被列入重点清理的279件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化解,全市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综合排名列全省法院第二,市中级法院被评为先进集体。
来源:镇江日报2012年1月8日头版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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