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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为民司法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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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诉讼服务“三三制”模式掠影
日前,镇江市委书记许津荣在镇江中院报送的关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简报材料上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了该市法院系统“打造服务窗口,搭建解纷平台”的“三三制”模式。据悉,这一模式曾先后得到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等主要领导的肯定。镇江法院系统诉讼服务的“三三制”模式运行两年多来,给群众提供了更多、更优的司法服务,得到百姓的一致好评。
据悉,“三三制”模式是全市法院以全面改善服务设施、全面拓展服务功能、全面完善服务举措“三个全面”为基础;以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措施、诉讼服务工作制度、诉讼服务考核机制“三个完善”为重点;以突出“三公开”(公开法律规定、公开工作流程、公开执法纪律)、“三明确”(明确岗位、明确承诺、明确职责)、“三规范”(规范着装、规范用语、规范礼仪)为保障,全面加强和改进以立案窗口为主体的诉讼服务建设的新模式。这一模式的运用,有力促进了审判质效的不断提升、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和社会管理的不断创新。
塑造为民形象的“窗口”
立案大厅是群众到法院表达利益诉求、寻求司法援助的第一道窗口。
在镇江中院和全市7家基层法院的立案大厅里,有专人提供诉讼引导服务,显要位置都安装了LED电子显示屏,提供图文并茂的诉讼服务指南,便于当事人自主查询有关法律规定和诉讼信息。
大厅推行“开放式”服务,降低立案柜台的高度,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缩短了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一站式”服务,将审查立案、诉讼收费、随机分案、排期开庭等功能集于一体,简化了环节,缩短了时间,减少了当事人讼累。立案大厅甚至还配备着不同规格的老花眼镜和为防备突然下雨的备用伞。
在审判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镇江中院挤出部分用房作为法官与当事人的会见场所,由诉讼服务中心统一负责联络安排法官与当事人会见,避免法官与当事人在办公室单独会见的弊端,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依法给予缓、减、免诉讼费,确保其打得起官司。2011年,全市法院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诉讼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75.82万元。
化解矛盾纠纷的“关口”
运用和谐司法手段化解各类涉诉矛盾纠纷,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始终追求的目标,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近年来,全市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设,主动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组织对接,力争在诉前化解部分矛盾纠纷,从源头上消除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全市法院着力构建诉调对接工作网络,与司法、工会、妇联、公安、工商、卫生、劳动仲裁、知识产权等机关、部门建立完善了诉调对接机制。在乡镇、街道、社区建立诉讼服务站,由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定期委派法官巡回接待,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和司法协理员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受到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欢迎。
目前,全市法院立案窗口和人民法庭全部设立调解工作室,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24名,特邀调解员123名。2011年,全市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纠纷18342件,调解成功15657件,调解成功率85.36%。
疏通信访矛盾的“出口”
涉诉信访被称为反映审判工作效果的“反光镜”,是衡量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满意度的“晴雨表”。
疏通“出口”从抓源头预防开始,畅通民意表达渠道。2011年开始,全市法院开展了“争创无涉诉信访审判庭、争当无涉诉信访法官”活动,以此为抓手,各法院健全立案、审判、执行环节的涉诉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涉诉矛盾纠纷的定期排查化解工作,加大审判管理力度,提高审判质效,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建立健全涉诉信访流程管理制度,坚持有访必接、有信必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全市法院严格执行院、庭长定期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由相关负责人面对面听取和及时解决群众诉求。落实判后答疑制度,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法律释明,消除当事人的疑虑,促使其服判息诉。通过领导包案、法制教育、协调处理、困难救济等方式,有效解决了一批老信访户问题,遏制了群体访、越级访、重复访和缠访、闹访的发生。2011年,被列入重点清理的279件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化解,全市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综合排名全省第二,镇江中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
镇江中院院长茅仲华表示,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良好的司法形象,对于提升司法公信度,树立司法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法院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始终把加强作风建设放在首要位置,通过推进诉讼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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