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京口行政首长出庭百分百
镇江京口法院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努力搭建和谐平等的官民对话平台,拓宽行政与司法的沟通渠道。
该院积极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力求行政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对受理的案件实行受理抄告、开庭通知、审理结果反馈制度,并在年终对出庭应诉情况向相关部门统计通报。2011年,所有开庭审理的行政案件,镇江地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他们还通过到行政机关讲课、进行法律指导等形式,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全年主动开展法律讲座和咨询服务20余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向行政机关通报行政诉讼情况,剖析典型案件,共商改进对策。对行政诉讼案件始终以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为目标,对责任明确、法理清晰的案件,依法裁判,督促和维护政府依法行政;另一方面以行政争议和解为抓手,围绕案件定性、补偿额度、讼争必要性等焦点开展协调工作,力促双方正确认知,取得较好效果。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0年2月9日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江苏法制报:轻伤不下火线的朱霞萍
下一篇:江苏法制报:扬中创新机制化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