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日报:句容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妇女劳动争议案
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句容法院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加大对涉及妇女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力度,从立案到审结,在短短的一周时间内妥善化解了一起群体性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妇女朋友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涉案妇女朋友的好评。
2000年10月至2004年8月,孙某等7人相继被句容市郭庄镇某服饰有限公司雇佣从事服装加工工作。2010年12月,孙某等7人以公司未支付加班工资及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离职。同月,原告孙某等人向句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告支付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费用。2011年10月,该仲裁委员会以未能提供加班事实的证据为由,作出裁决驳回了原告孙某等7人的仲裁请求。随即,原告孙某等人向句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于今年2月23日受理了这起案件,并及时将案件移交承办法官进行审理。
受理案件后,句容法院高度重视这一对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多次前往被告某服饰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并组织开展大量的调解工作。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被告某服饰有限公司同意一次性向孙某等7名女工支付加班工资及补偿款共计16000余元。
来源:镇江日报201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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