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江晚报:我市两级法院新聘工会特邀调解员
本报讯 前天,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我市两级法院新聘请了15名特邀调解员,参与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诉前或诉讼中的调解工作。这15名特邀调解员是经过同级工会推荐,并经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同时具有劳动法律专业知识的各级工会组成人员。
今后,我市法院审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可根据案件需要,邀请工会组织或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对群体性纠纷或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案件,法院在诉前引导当事人到同级工会进行调解,或经当事人同意委托工会组织调解,或邀请工会组织、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
法院对经工会组织或特邀调解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也可以要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法院参照法官的有关规定对特邀调解员进行管理,对特邀调解员将进行定期培训并对考核优秀者予以表彰。
来源:京江晚报2012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