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队伍建设暨反腐倡廉工作会议。
会上,市中院党组与各基层法院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表彰了全市法院201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会议深入分析了全市法院队伍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部署全市法院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去年以来,全市法院通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广大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有71个集体和9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其中,润州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开发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先进集体,市中级法院行政庭被省委政法委命名为首批省级“公正司法示范点”;市中院、润州法院、丹阳法院、京口法院受到省高院的立功表彰;市中院、京口法院、句容法院、开发区法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跨越发展有功单位;市中院还被市委、市政府、镇江军分区评为 “双拥六创标兵单位”,并荣记集体二等功。全市法院涌现出了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
2012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中院院长茅仲华要求全市法院找准抓好队伍建设的着力点,紧贴审判实际、突出实践特点,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继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把提升依法服务大局水平,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效果,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确保司法公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
全市法院要以“群众工作能力提升年”活动为载体,以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为抓手,转变机关作风、推进工作落实、全力服务群众、切实解决问题。要加强司法内部监督工作,特别是对审判、执行工作流程中重要环节、关键节点的监督、制约。全市法院要以争创“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法庭)”为载体,努力提升司法公开水平。进一步完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公开听证程序,探索建立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审理机制。
省高院院长公丕祥指出,镇江法院工作近年来取得了明显进步,涌现出了一批在全国和全省有重要影响的先进典型。他对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出了四点要求,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要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要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要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建设。
市委书记许津荣表示,全市法院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坚持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推动镇江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成绩突出。她要求,全市法院要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增强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争创一流业绩。同时,希望全市法院始终把公正廉洁司法放在第一位,以能动司法高效服务现代化建设,在创先争优中塑造法院新形象。
市领导郭礼荣、张甫雄、李雪峰、曹当凌,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特邀审判监督员出席会议。
来源:京江晚报201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