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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最佳回馈
  • 发布时间:2012-04-12 00:00

  

    2012年4月7日人民法院民主周刊陪审说栏目,刊登题为"最佳回馈"的文章,以第一人称形式介绍润州法院人民陪审员马卓毅的陪审感悟。全文如下:

最佳回馈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马卓毅

    四年前的2月13日对我来说,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我作为人民陪审员,首次坐在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席上。

     四年陪审生涯,我参与审理的案件超过600件,合作庭室从民一庭、民二庭、刑庭辗转到少年庭。可以自豪地说,法院的主要审判庭室我都历练过了。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初任人民陪审员时参与审理的一起赡养纠纷。庭审前,审判长向我简要介绍了一下案情:一起简单的赡养纠纷,七十多岁的老人,膝下四子二女,为赡养老人的事互相推诿。老人年纪大,腿脚不便,所以法院决定上门开庭。

    那天下着毛毛细雨,提前半个小时,我跟着合议庭的另两位法官来到老人现在居住的四儿子家中。审判长与老人拉起了家常,我环顾四周,两室一厅的房子,收拾得很干净。老人居住的房间靠南,还有个很大的阳台。

    上午9时,庭审准时开始。“三位法官,我老婆子年纪大了,惹人嫌了,为儿女辛苦了一辈子,现在要他们每人给300元都不肯,生这么多孩子有什么用啊?”老人说到伤心处,哽咽出声,围观群众也议论纷纷。审判长当机立断,休庭调解。

    我拉着老四来到老人居住的房间问:“老四,看得出来,你对***还是很好的,这个有阳光的房间让她住着,为什么***这次要闹到法院?”

    “不瞒你说,这次我妈要起诉,就是因为我几个哥哥不闻不问,我收入低,实在是吃不消啊。”

    听了老四的苦衷,我反馈给审判长。合议庭经过商议很快敲定了调解方案,得到老人子女的一致同意。

    从事陪审工作后,给我最大的感触是老百姓接触法律的机会太少,对法律的理解有偏差,对法官的法律释明不理解、不认同。尤其是婚姻、赡养、继承等家庭矛盾中,老百姓对风俗民情的认同度远高于法律规定。每当这时,我总是会和法官商议,让当事人多倾诉一些,把负面情绪发泄出来,更好地缓和双方的矛盾。

    有人说,审一起案子补贴费只有二三十元,这么忙活干什么?用陪审工作所汲取的法律知识来帮助身边的人,是陪审生涯给我的最佳回馈。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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