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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扬中启动执行会战
  • 发布时间:2012-06-19 00:00
 

   本报讯 “执行难”是长期困扰法院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为维护生效裁判的司法权威,最大限度保护和实现群众的合法权益,扬中市法院自6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执行大会战,对400余件执行案件,以各镇(街道)区为单位,采取拉网式集中执行,综合运用“执行110”接警机制、悬赏公告、罚款、拘留、查封、扣押财产等手段,依法穷尽执行措施,形成对逃避、妨碍、抗拒执行的强大攻势。

  在集中执行会战的第二天,扬中法院执行局干警和法警齐心协力成功执结了一起矛盾激化案件。这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申请执行人季某是被执行人季某某的养女,去年初,季某某用季某的身份证领取了申请人的征地补偿款82100元,季某在索要无果后,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院。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季某某于2011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72000元,逾期则需承担违约金5000元。但季某某未按生效的调解书履行义务,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十几位干警一起来到执行现场时,门口站满了围观的邻居,季某某站在自家院子里,院门紧闭,执行干警在多次喊门不应后,法警翻过院墙将门打开。这时季某某突然跑到厨房间拿了一把水果刀要自残,在场的干警不顾自己的安危,立即将其控制住并将刀拿下。这时围观的群众议论纷纷,都指责起季某某的行为。后经了解,这不仅仅是一起不当得利案,更是一起家庭矛盾纠纷案。只有案结事了,才是执行追求的目标,于是法官约季某某下午一点钟到八桥镇政府谈话。

  下午一点钟,季某某和季某准时来到镇政府。法官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通过从情、理、法三方面做双方工作,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耐心说服教育,双方都作出让步,季某某同意拿出3万元出来,余款以后可以作为季某的嫁妆;季某表示只要3万元,余款作为其养父母的赡养费用。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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