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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法官工作室携手商会化纷争
  • 发布时间:2012-09-13 00:00

  

     近日,丹阳法院驻丹阳市眼镜商会的法官工作室,再次与商会携手,化解了一起原被告双方均为眼镜企业的涉诉矛盾纠纷。

  镇江某光学有限公司与江苏某眼镜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承办法官在与双方交流的过程中得知存在多年的业务往来,只是由于一批产品质量的异议双方发生了纠纷。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为眼镜商会的会员企业,在平时的交往中“抬头不见低头见”,为避免双方因打官司生恨,法官工作室及时将本案的基本情况向眼镜商会做了通报,并邀请商会人员参与案件协调,力促双方握手言和。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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