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润州交通肇事集中审理
近日,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对润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三起交通肇事案集中公开审理。
这三起案件均致人死亡或重伤,三名被告人都有自首情节,符合刑诉修正案草案调整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要求,当天的庭审,润州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新刑诉法实施以后,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检察机关也需要出庭支持公诉,为了更快地适应新刑诉法规则,节省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润州区公检法三家共同出台了《镇江市润州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简易程序刑事案件诉讼工作暂行规定》,建立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机制。当天上午的庭审当庭对三起交通肇事案作出宣判,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均予以缓刑。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2年10月11日B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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