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播报

江苏法制报:这个冬天特别“暖”
  • 发布时间:2013-01-08 00:00

  

  零下5°,对于江南的镇江来说,特别冷。而一群来自河南的进城务工农民,却觉得心里特别暖。

  “感谢法院!感谢各位法官,我们没有什么能送给你们的,这是老家的红枣,请法官一定要尝尝!”2012年的最后一天上午,一群来自河南在镇江务工的汉子冒着严寒来到镇江中院民一庭,坚持要将一袋红枣塞到法官手中。

  原来,2012年7月,镇江某鞋厂因经营不善,在拖欠工人六个月工资后,被愤怒的进城务工人员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决鞋厂支付工人工资和补偿金。然而,老板陈某却不辞而别“跑路”了。

  镇江中院对此高度重视,院长茅仲华指示要及时高效公正审理该案,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经过法官多方斡旋,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最终以鞋厂设备作抵押的方式筹措了约八万元资金,把工资款发放到工人手里。

  2012年是镇江法院开展“暖冬行动”的第二个年头,镇江中院在成立专门指挥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认真部署,加大对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的巡回审理和调解力度。各法院借助与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保险行业协会、律师协会等机构的“共筑共建”平台,以及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和谐共建”平台,互通信息,对涉民生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共同分析隐患,力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立案前、立案时、送达、庭审、甚至判决之后和执行之中,并根据类案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工作方法。同时,对涉民生案件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做到快审查快立案,快速移交审判庭,优先送达,优先排期审理,缩短立案及审理期限。还根据当事人预约,安排假日调解或假日审理,并视情巡回办案,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案件审理结束后,择案主动回访,劝服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3年1月8日江苏法苑A版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