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开发区法院确认债权助力质押贷款
新政:
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与辖区内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联合推行“法院确认债权质押贷款”,帮助小微企业快速获得贷款。具体做法是:小微企业作为债权人,将其拥有的债权凭证,如应收账款的相关材料,提交到法院,如确认债权人所有的债权真实合法,且不负载其他权利,到期可以收回,法院将出具司法确认书给予确认。
点评:
对于众多小微企业而言,因固定资产少,缺少抵押物,常常面临贷款困难。与此同时,很多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有生意来往,对其享有债权,特别是应收账款。由于债权未到期,小微企业无法收回,资金难周转,影响企业运转。若小微企业直接将债权凭证拿到银行质押贷款,银行往往会因为不确定债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风险较大,不予放贷。借款人将经过司法确认合法有效的债权质押给银行,经法院司法确认的债权凭证具有较高的权威性,且公信力强,银行可免去对债权资信的常规审查,借款人能较快获取贷款。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确认债权质押贷款”的创新举措,一方面减少银行放款风险,另一方面也增加小微企业获得贷款的机会,拓宽了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在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法院发挥了其独特的积极作用。
来源:人民日报2013年4月24日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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