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播报

扬子晚报:镇江法院网络直播“枪案”庭审
  • 发布时间:2013-05-07 00:00

 

    近日,在镇江开发区法院一楼大审判庭,法院以网络直播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庭审“枪案”的实况,直击枪支安全进行网络普法。最终,网络销售成品枪支的镇江新区男子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查明,2012年1月至7月期间,张某从互联网下载仿美国“秃鹰”气步枪枪身参数图纸后,委托人加工制造仿美国“秃鹰”气步枪套筒,期间并对部分成品在互联网上进行了销售,后依法被公安机关查扣了非法制造的气步枪套筒169件,经鉴定,上述疑似枪支散件均为仿美国“秃鹰”气步枪套筒。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非法制造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以后,主动交出制造的气枪套管,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院长高国华告诉记者,镇江开发区法院网络直播涉枪庭审,不仅是要警示哪些贪图暴利铤而走险的犯罪分子;同时,也是利用网络这一大众媒体,将直播庭审作为一个很好的普法途径,来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来源:扬子晚报2013年5月5日A8版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