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丹徒法院,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有个形象而贴切的名称——“护苗计划”。
保护, 孩子的犯罪记录不能随便查
今年4月,丹徒法院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也是新修改的刑诉法施行以来,该院首次适用该制度。
被告人小杨2009年8月在一农户家中窃得4000余元。鉴于小杨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自愿认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同时,结合小杨的悔罪表现,对该案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今后,除了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小杨的这本卷宗均不得查阅和查询;依法查询的单位,也要对封存的犯罪记录情况予以保密。
寄语, 犯错的孩子需要鼓励
“尊敬的家长您好,您的孩子失足,我们和您一样痛心。希望您能给他写几句话,把您全家此时的心情和对他的期望告诉他……”在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前,丹徒法院都会将这样一封信函送到被告人家长手中,了解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等情况,也请家长同法院一起挽救孩子
一句话,有可能改变孩子一生。因此,丹徒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时,呼唤家长给予少年必要的尊重和心灵的关爱,让这些孩子感受到法律不失人性温暖的公正和威严。
在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判决后,法官还会写一段寄语,赋予冰冷的刑事判决书以温暖的人情味,防止被告人自暴自弃。
回访, 案件以外的温暖
小吉2005年身患尿毒症接受肾移植手术后一直辍学在家,在家养病的小吉只能通过一台旧电脑了解外面的世界,但电脑经常死机。于是小吉趁村民张某家中无人,窃得价值2340元的电脑主机1台,拆装到自家电脑上。
案发后,小吉非常后悔,真诚认罪、悔罪。其监护人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综合以上情节,法院判处小吉犯盗窃罪,免予刑事处罚。
此后,丹徒法院将小吉列为重点回访对象。通过多次交谈,让小吉感受到亲人和社会的关怀爱护,积极治疗,重树信心。近日,法官又再次回访,对小吉进行帮教,并送去一台电脑和干警捐助的现金。
防范, 于未成年人犯罪前
丹徒法院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阵地前移,建立学校、家庭、法院三位一体的支撑平台,强化宣传教育手段,从源头上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或遭受不法侵害,筑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前沿防线。
该法院刑庭副庭长陈进担任辖区5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在学校设立法制辅导站和未成年人维权信箱,采用法制板报、模拟法庭、法制讲座和座谈会等形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普法和维权教育。还购买了《把孩子培养成财富》和《孩子心灵成长的10大需求》等光盘和法制宣传教育碟片赠送给学校。
来源:京江晚报2013年5月22日C1法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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