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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日报:丹阳法院干警三地奔波辗转数回为26名职工足额执结工资款
  • 发布时间:2013-05-24 00:00

 

     “法官为了我们这个案件跑到了淮安、无锡还有南通,今天我们都拿到了工资,大家一起谢谢法官!” 5月17日上午,在丹阳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款现场,职工代表小张向法官赠送了锦旗,真诚向法官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当事人申请执行劳动仲裁裁决案。2011年11月,丹阳市某羊毛衫厂经营者汪某因拖欠工资,经劳动部门仲裁裁决,确定其需支付小张等26名职工工资计23万余元。在仲裁阶段,该厂的经营者汪某称工厂剩余的羊毛衫价值30余万元,这批货处理后足够发放职工工资了。于是,26名职工同意由汪某将这些库存的羊毛衫运走处理,不料汪某将羊毛衫销售之后就下落不明。

  2011年12月,小张等26名职工向丹阳法院申请执行。工厂倒闭了,老板跑路了,厂房又是租赁的,案件的执行一时陷入了困境。面对这起难啃的骨头案,找到被执行人是关键。为此,丹阳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多次赶赴被执行人的老家淮安市涟水县进行调查,甚至在临近春节时前往蹲点守候,却始终不见被执行人的踪影。2012年10月11日,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终于获悉被执行人的下落,丹阳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慑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表示将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并于职工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先行支付5万元,余款如到期未付,由南通某服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和解协议约定的付款日期到来后,被执行人又一次失信了。丹阳法院依法追加了南通某服饰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最终从担保人的公司账户上将余款18万余元全额执行到位,并在5月17日将职工的工资款足额发放。

 
 
 
 
 
来源:镇江日报2013年5月24日方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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