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8日,镇江市2013年创新创业大会出台人才优惠政策20条。镇江新区积极响应,立足“与苏南国家级开发区同台竞技”,积极打造“人才特区”。镇江开发区法院司法跟进,积极采取有效举措护航“人才特区”建设。
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充分认识司法服务对于创业创新的导向作用,深化能动司法,为人才强企战略开启安全阀,加大人才保护力度,在司法层面妥善解决创业创新人才的后顾之忧;及时为企业提出引进和保护人才的司法建议,防止企业因保护人才不当而陷入困境。
为此,该院提出多个建议:一是有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人才技术引入信息共享平台,对人才及技术的引入情况登记备案,定期加以发布,避免重复引入同类型技术及人才,同时对于发现的不实人才及技术加以披露,促进人才技术的引进良性循环;二是建议企业订立特别的保密协议和书面劳动合同,对于人才流动造成技术外流的情形予以详细规定,并对产生的后果规定制约和惩罚措施,对人才的各项报酬、待遇加以固定,调动人才的主观能动性,增加企业对创新创业人才的吸引力;三是若企业赠送股份或人才以技术入股,则建议企业应对股东的分红权、经营权、决策权等事项加以约定,并对股东之间、股东与企业之间、股权转让等事项均作事先约定,防止企业陷入经营管理的僵局;四是建议企业增强文化建设,增加引进人才对企业的归属感。
此外,该院还充分利用小微企业合议庭、法官与企业结对活动、法企共建活动等有效平台,加大服务力度,法官与重点企业一对一服务,提供全天候的法律服务,及时解决涉法问题;延伸服务举措,在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国内创新创业人才项目时及时介入,指导签订协议;提供优质的跟踪服务,定期回访企业,帮助其总结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难题,进行风险提示,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平稳健康运行。
“企业不仅要吸引人才,还要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保护人才。为此,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法律服务,我们要做的工作还很多。”镇江开发区法院院长高国华说。
来源:《新华日报》6月16日A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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