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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手机报:京口法院实施“一案三防”责任制
  • 发布时间:2013-10-17 00:00

    

      镇江市京口法院近日召开会议,对该院实施“一案三防”提出具体要求,“一案三防”是指执法人员办理每一件案件,都要做到预防腐败、预防差错(瑕疵)、预防引发涉法涉诉信访三防(简称防腐、防错、防访)。13日,该院院长与分管院长,分管院长、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审判、执行人员层层签订了“一案三防”工作责任状。

    

 

 

 

 

来源:新华手机报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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