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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微言大义
  • 发布时间:2013-11-07 00:00

 

    声音

    在中国赚钱、到国外消费,应立法,从法律和制度上尽量把它堵住,尤其是官员、国家公职人员,更应该加强监管。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报告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的陈建国建议应该立法加强监管裸官

    观点

    统一标识更要统一认识

    中纪委近期明确表示将试点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来规范公车使用,对于公车私用现象加大惩治力度。

    公车私用,是一个民愤极大的腐败顽症。小小的公车,牵扯的却是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不加以遏制,不仅会极大地引发公众非议政府行政的奢侈腐败、风气不正,更深程度上挫伤公众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度,影响政府公信力。

    治标要治本,治车则需先治人。治理公车私用,制度约束之外,破除特权,让公车使用者在思想上做到自觉,才是根本之道。人的惰性,侥幸心理,以及没有意识到“国家财产不可随意使用”的心态等是造成公车私用现象的思想源头。制定制度和使用公车的人,自觉遵守制度,把集体利益放在首位,相互提醒监督,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统一认识,才能让公车在阳光下奔驰。

    ——徐良顺    

     短评

    八亿招待费:

    “吃货”是怎样炼成的

    因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在2012年业务招待费过亿的9家上市公司中,中国铁建因以8.37亿元居首而被推到舆论高点。

    诚然,企业经营管理中必然要产生业务招待费用,用于接待应酬、公关交往等。但在许多县市财政收入尚不过亿的情况下,央企一年招待费动辄过亿乃至8.37亿元,不禁让人咋舌。

    该费用是怎样构成的,到底招待了什么“业务”,又“招待”了谁?仍是一笔糊涂账。面对如此天价账单,公众有理由发问:“吃货”是怎样炼成的?

    在中国传统“招待文化”热情好客、礼尚往来的漂亮外衣下,“吃货”们自然容易找到生根发芽的土壤——迎来送往、公关疏通、请客送礼,这都炼就、滋润了众多“吃货”,却耗费了大量国家、纳税人财产,也留下了一路飙高的开支账单,乃至亿元招待费也不足为奇。

    此外,现行企业财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开支、调节缺乏有效约束,也没有对上市企业年报中披露业务招待费的硬性规定,这意味着相比政府三公经费,企业招待费根本无须对外公开,没有有效监督制约,怎么花、花多少、如何列支,都是相当模糊的“弹性费用”,都由高管自己说了算。比如只要“发票是真的;领导签字。”就可以报销业务招待费,而不管费用是否合理、违规、超标。这于私企而言会讲究成本控制,可在国企却有可能沦为白吃白拿,甚至滋生贪污腐败。招待费动辄上亿,同样也就不足为奇。

    天价账单的“吃货”是怎样炼成的?并非“商业秘密”,不能止于公众发问,不能让公众去想象,“查处少数人违纪违法问题”显然满足不了民意期待。既然“总体上符合规定”,恐怕更有必要理直气壮地进一步公开相关信息,解开糊涂账。一来充分回应社会的质疑,二来也可还自己的清白。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3年10月27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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