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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江晚报:大数据时代 法院工作努力适应新要求新期待
  • 发布时间:2013-12-19 00:00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逐渐成为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司法公开工作正面临着一场全新的变革。
 
  近年来,镇江两级法院以打造“阳光司法”工程为统领,充分运用互联网这一先进媒介,全面落实和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认真做好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和裁判文书上网等工作,切实提高审判过程和裁判结果的透明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庭审过程“三同步”,
 
  裁判文书上网看
 
  “法官,我没有说过保险事故发生是保费被侵占挪用造成的。”开发区法院审判大厅里,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庭审结束后,乙方当事人在校对庭审笔录时有争议。承办法官李仁福立即让书记员调出法庭的全程录音录像,并当场播放争议部分。原告看着“被定格”的庭审实况,只能在笔录上签名。
 
  这是我市法院运用科技手段推行阳光审判,促进公正、高效、权威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对科技法庭的投入,现已全部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同步录像、庭审记录同步展示的“三同步”。
 
  裁判文书是审判活动的最终产品,它不仅要完整反映当事人主张、举证和质证的客观过程,还要全面阐述裁判结果形成的法律依据、事实证据和推理过程。因此,在互联网公布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是传统司法公开工作的一次巨大革命。近年来,全市法院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将生效裁判文书在互联网上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仅今年1-11月就上网裁判文书3474篇。
 
  只要打开江苏法院网或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就能看到各法院作出的业已生效的判决文书。裁判文书如有错误,网民就会发现,就会在网上评论,是否存在枉法裁判等问题,人们也能上网监督。这就形成一种倒逼态势,使法官们更审慎、更规范地行使手中的自由裁量权,自觉抵制各种不当的干预。
 
  最高法院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生效裁判文书都应当在互联网全面公布。日前,一项“裁判文书上网”专项培训在丹徒法院举办,该培训明确了上网裁判文书的范围、格式、审批程序、上网发布流程及注意事项。同时,针对2013年裁判文书上网情况作出通报,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全市法院已为明年开始的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做好了充分准备。
 
  
 
  司法拍卖上“淘宝”,
 
  谁是“老赖”上网查
 
  最近,经常上淘宝网购物的“亲们”可能会发现,该网站“司法拍卖”页面的醒目位置上有这样一行字,“热烈欢迎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点击进入后,发现两辆轿车正在“店里”拍卖……
 
  在我国的司法拍卖中,最常见的是法院的强制拍卖。过去法院拍卖物品,主要通过委托拍卖行的方式进行,成本较大,而且容易出现低估贱卖、缩水贬值、暗箱操作等问题。
 
  如何避免弊端,加强司法拍卖透明度,提高成功率?开发区法院大胆创新,与淘宝网合作,在该网司法拍卖平台“开店”,成为江苏省首家推行网络司法拍卖的法院。此举也被称为是镇江法院深化司法拍卖改革的大胆“试水”。
 
  该“网店”开张不久,省高院“网上司法拍卖推进会”在南京召开。市中院院长茅仲华认为,网上司法拍卖,拍卖过程完全公开,能增强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全市法院要借鉴开发区法院好的经验,进一步推进网上司法拍卖工作,努力提高执行效率和执行公开透明度,以群众评价推动法院工作不断进步”。
 
  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系统被放在了网站显眼位置。系统里,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资料被公开滚动显示,随机点击一个名称,就会显示出该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信息,包括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以及被关注次数等。此外,网站还支持自定义查询,只需输入姓名或名称的前半部分,两个汉字以上,就可以查出“他”或“她”是不是“老赖”。
 
  目前我市第一批录入上报的个人及公司“老赖”共有44名,而其中很多是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对于需要纳入黑名单的人,法院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作执行决定书。”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宁杰说,“对于符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者,由基层法院案件承办人录入,而这是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发挥信用惩戒的开始。当然,法院也会人性化执法,在告知被执行人后,拒不履行的,依法录入该系统,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在被公开后及时履行了还款义务,法院将及时删除相关信息。”
 
  该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查询系统是对整个社会诚信体系起到司法鉴别的作用,效果相当明显。对个人而言,个人贷款、出入境等都需要良好的个人信用,而对企业更是涉及招投标等重大利益。
 
  
 
  官方微博发动态,
 
  网络发言建桥梁
 
  10月30日下午,润州区法院审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除通过互联网直播外,同时以“文字+图片”形式进行官方微博同步直播,吸引了众多网友“围观”,粉丝数量当天增加近200余人。“法院微博真给力,这边庭审刚结束,我的微博就收到了相关信息!”一名网友在官方微博下跟帖评论道。
 
  按照司法公开的要求,市中级法院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在指导全市法院全部开通互联网官方网站的基础上,积极策划推进法院官方微博建设。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开通了官方微博。其中,经济开发区法院第一个“吃螃蟹”,于去年2月开通的微博目前粉丝数量已逾十万。
 
  自今年10月14日“@镇江中院”新浪微博正式加“V”开通运行以来,以工作动态、法庭传真、法律格言、普法小常识、法院公告、庭审直播预告等微话题形式,及时发布法院工作动态、案件审判情况、法制宣传教育等内容,同时转发各大媒体权威报道传递正能量,共发博文378条。目前,镇江中院官方微博粉丝超2.6万。各基层法院官方微博也在有序运行,官方微博已成为全市法院司法公开和官方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成为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展示工作特色的重要平台。
 
  2009年初,市中级法院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依托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的“镇江论坛”,明确专人作为网络发言人,在子论坛“市法院”板块对网民提出的涉及镇江法院的意见和建议实行在线处理和回复。
 
  网络发言人积极回应和认真解答网民提出的关于法院工作的各种问题,对于收集了解民意、服务保障民生,树立良好司法形象、维护司法权威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市中级法院针对此项工作专门制定出台了工作意见,要求中院各部门、各基层法院对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依照及时性、准确性、导向性、亲和性的原则进行回复。中院成立专人小组每天登录“镇江论坛”,对于涉及我市法院的网民投诉、意见和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应和回复。
 
  针对一些当事人将个案中争议的焦点问题拿到论坛上,把网络当做阐发利己观点的平台,“对待这样的发帖,就要问清是什么案件,哪个业务部门或哪个法院审理的,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公开案件的有关事实,让关注这个案件的网民对法院的处理结果或处理过程接受和认可。” 中院负责网络发言人工作的同志介绍,“有的发帖是因为法院裁判未能达到其预期目的,上网发帖宣泄个人情绪。对于这样的网民,在其发帖后往往及时用亲和的口吻进行回复,并按照办理程序及时交由审判组织处理,或协调当面对其进行法律释明,告知其法律救济途径。”
 
  “网上反映问题,网下解决问题。”这是茅仲华对网络发言人工作的要求,“法院通过网络媒体推进司法公开,要逐步淡化法院‘先进秀’、‘风貌秀’,不断强化审务信息公开,让老百姓获得实实在在的司法服务。”
 
 
 
 
 
 
来源:《京江晚报》2013年12月19日A13版法周刊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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