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播报

人民法院报:镇江润州 阳光司法照出新天地
  • 发布时间:2013-12-25 00:00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目前开展司法公开专项活动,积极采取邀请人大代表评议庭审、网络庭审直播、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等一系列措施,实行阳光办案。

    邀请社会各界“把脉问诊”

    今年以来,该院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大中小学生等各界人士旁听评议庭审活动,对刑事工作把脉问诊。

    日前,赵某寻衅滋事一案,旁听席上坐着20余名人大代表及社区群众。审判中,承办法官始终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积极引导控辩双方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有序。

    “今天的庭审,不仅程序规范,法官驾驶庭审的能力强,而且让我非常感动的是法与情相结合,既起到了教育作用,又感化、挽救了被告人,充分体现了刑法的教育作用,社会效果是非常得好。”蒋乔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孙松很有感触。

    网络庭审直播是扇窗

    11月1日上午,镇江市基层法院第一个运用自有设备通过互联网进行直播的庭审正在进行,这是一起审理酒驾的刑事案件。

    “上法院网站竟然可以像在家看电视一样看刑事案件庭审直播,真是太先进了!”一位群众在庭审直播后感慨地说。

    这次直播持续时间约1个小时,现场秩序井然,值庭法警动作规范,法官庭审程序到位,法律用语精准规范,书记员庭审记录快速、准确。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程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整个过程显示了主审法官对案件扎实的庭前准备、精湛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良好的司法礼仪。

    该院规定,庭长与副庭长对每一个直播的案件实行督导制度,并建立相关台账;案件承办人与网管、法警及时对接、加强联系;庭审前吃透案情,制定预案;事后总结不足,研究探索,不断提高驾驭、控制庭审的能力。

    法律文书“晒”上网

    该院以“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为方针,通过层层把关的方式,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裁判文书上网质量。

    明确上网文书范围,判决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之外,其他案件判决书经审管办评查审核后一律上网发布。

    保护当事人隐私,对上网的文书适当做技术处理,当事人为公民的只标注姓而不公示全名,其他如身份证号码、具体住址等涉及个人信息予以删除,刑事案件被害人、证人的姓名也要求做技术处理,注重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工作。

    规范审批程序,裁判文书上网实行层级审批制度,结合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由案件承办人报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后,送审管办评查,对评定为优秀和合格的文书予以上网公布。

    关注网络民意,如当事人对上网裁判文书提出意见和疑问,及时交由原合议庭或承办人研究,妥善处理和答疑,促进裁判文书质量的提高。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3年12月21日6版立法监督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