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日报:司法建议 为电信行业运营公司查漏补缺
近日,润州法院来到某电信行业运营公司镇江分公司,就该公司职员霍某职务侵占一案中发现的公司管理监督机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司法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访。
2013年7月,润州法院在审理霍某职务侵占一案中,发现某电信行业运营公司管理监督机制上存在缺陷,对系统管理员的权限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另一方面,话费稽查制度未能完全落实到位,系统管理员转退话费的情形本来应该是在极个别情况下才允许使用的,公司虽然每年也有定期稽查,但稽查活动往往流于形式,未能真正起到及时发现问题的作用。该院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制度上的漏洞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给单位资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损害了广大用户的利益和公司的形象,遂发送了司法建议,建议该公司加强员工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财务审查,及时定期清理、稽查各个环节,对其他可能存在漏洞及风险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认真清理并加以排查,特别是对那些经手管理单位资产的部门和人员要认真排查。
运营公司表示,润州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很有针对性,该起案件是该公司江苏省首例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采用将公司已销户用户的话费转移到自己控制的相关联手机号码中的方法,非法侵占公司财物的职务侵占类犯罪案件。今后公司每年都会以此为典型对员工进行法制培训,加强公司管理制度方面的建设,从根本上避免管理“盲区”,从而在根本上杜绝该类案件发生,保护广大用户利益和公司形象。
来源:镇江日报2月14日6版方圆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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