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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镇江延伸职能保护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14-02-27 00:00

 

    镇江中院立足审判实践,结合知识产权案件的新特点、新变化,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2013年,该院共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案件288件,其中,判决50件,撤诉129件,调解105件,调解撤诉率为81.3%。

  创新工作机制,提供司法保障。加强院校合作,搭建法学理论与实践互动桥梁,与江苏大学文法学院就调研合作、学术交流等积极联手,申报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研究》调研课题入选镇江市软科学研究计划;探索建立由司法、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等主体参加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镇江市科学技术局共同出台《关于建立专利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诉调对接的工作意见》。

  强化监督指导,统一司法尺度。镇江中院加强对下级法院的审判监督和指导,通过在审理网吧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系列案件中,逐步确立侵权认定标准和赔偿原则,还注重与基层法院的业务探讨和交流,加大对法官的业务培训和职务交流力度,逐步规范和统一辖区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标准。

    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司法形象。注重延伸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有效回应知识产权司法需求。以服务创新创业、实现“四大行动计划”为目标,主动走访辖区内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结合双打专项行动,健全宣传引导机制,庭审直播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积极参加电视台举办的知识产权服务中型企业活动;以“3•15”为契机,公开审理某隐形眼镜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邀请市人大代表观摩庭审,并在电视台播出庭审情况;结合“4•26”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向群众面对面开展法律服务与法律咨询。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4年2月27日第A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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