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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江晚报:巾帼也豪迈 忠诚写平凡
  • 发布时间:2014-03-06 00:00

 

   题记

  她们,在父母膝下是孝顺的女儿,在丈夫身边是柔情的妻子,在孩子面前是慈爱的母亲。

  但是,她们一旦踏进庄严的法庭,走上神圣的法台,却有着巾帼不让须眉的豪迈。她们公正执法,让犯罪分子心惊胆寒;她们辩法析理,让当事人怨愤化解;她们结对帮扶,为社会奉献爱心。

  在全市法院女干警的队伍中,先后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法官朱沪生、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张蕾、全国法院先进工作者王丽、省法院一等功获得者吴茜、省办案标兵林莺、省调解能手杜静、省公务员道德模范吴晨乡……

  近3年,全市有37名女法官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在她们身上,彰显出了新时代女性的独特魅力,将柔情铁骨融为一体,将法与情、义与理演绎得淋漓尽致。

  今天,不妨通过一篇篇工作手记,了解她们工作中的苦辣酸甜。

  泪落法庭

  新年刚上班,原告孙某手持欠条来到法庭,要求帮他追回装潢材料款。我本以为这是一起很简单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按惯例应该能尽快当庭调解。

  开庭那天,被告王某一走进法庭,就怒气冲冲地将应诉材料摔在桌上,大声指责:“凭什么让我当被告,有什么道理让我来开庭。”说话时,他的脸上青筋直冒,两颊微红,嘴里还散出酒气。为缓和他的情绪,我招呼他坐下慢慢讲。但仍在气头上的他根本不理会,一个劲嚷嚷。

  从断断续续的表述中,我了解到案件的情况,原来孙某、王某都是一个村的熟人,外乡人赵某装潢买材料钱没带够,想给孙某打个欠条,但孙某担心外乡人不靠谱,而恰恰路过的王某是个“讲义气”的人,他主动以自己的名义帮赵某打了欠条,不料赵某对该还的钱一拖再拖,孙某无奈拿着欠条讨说法。

  事情搞清楚了,可“解铃还需系铃人”。

  为解决纠纷,我耐心劝说让他将赵某一起带到法庭查明事实。但王某根本听不进,在法庭拍桌子敲板凳。书记员徐芬不得不对他说:“这是法庭,有话好好说。”王某立即将矛头指向小徐:“你一个小小书记员,算什么东西,敢教训我?”一番无端责难让小徐很无辜,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

  我立即走上去严肃地说:“书记员怎么了,她也是靠劳动所得挣钱,请你不要侮辱人格。”王某趁着酒劲,转向我,大声地问:“你是谁?”

  我正告他:“我是这个案件的主审法官,请你配合将案件事实查清楚。”

  从王某的眼神中,可能她对我这个“80”后法官带着一丝怀疑和顾虑,甚至不屑。在随后的庭审中,王某对我的问话,一反常态保持沉默,一副很不配合的架势。庭审无法继续下去,我宣布休庭。觉得受了冤屈的王某从被告席上站起来,继续趁着酒劲撒泼“我活了58岁了,不是看到你和我女儿差不多大,我一脚踢死你!”

  第一次受到如此人身攻击,我心里有说不出的委屈。但在庭上,我是法官。我让他留下联系方式,等情绪平复后再说。

  当事人走了,空空的法庭只有我和小徐,我的眼泪止不住落下来。

  对于从小长在农村的我来说,苦日子也磨炼了我柔中带刚的性格,我不是一个爱哭的人,但今天无端遭受当事人误解谩骂,对法律职业的不尊重让我有点受不了。回到办公室,我理了理思绪,不错,王某说我和他女儿差不多大,那么他也是我父母的同龄人,而在我们茅山老区,做人讲信义或许比讲法律更令人看重。王某好心帮助外乡人解难却遭遇“吃官司”,这在农村人眼中也算奇耻大辱了。这样换位思考,我心情也平复多了。

  第二天,我给王某打了个电话,先解释了孙某、赵某和他之间的法律关系,最后态度诚恳地说:“你看我是小年轻,可以不信任我,我理解,这样你可以找值得你信任的人详细咨询下,看我说得对不对。”电话里的王某听从了我的劝导,明显语气缓和。

  两天后,王某再次来到法庭,主动要求追加赵某为被告。我及时通知到另两人到庭,经过调解,赵某答应分两次还款,三人在法庭握手言和,孙某提出了撤诉申请。案件圆满画上了句号。

  收拾好卷宗走出法庭,一眼看到门外左顾右盼的王某,我好奇地问他还有什么事,他低着头嗫嚅地说:“我想和你打个招呼,上次对你发火实在不应该。”听到这话,我积压在心中的阴霾一下子释怀了。(句容下蜀法庭副庭长 王丽)

    让孩子不再哭泣

  “小姑娘,你告诉法官,你愿意跟妈妈生活还是跟爸爸生活。”

  孩子站在我面前,望着我,迟迟不肯说一句话。空气好像凝固了。她睁着圆圆的大眼睛里,豆大的泪珠不断滚落。

  霎时,母性的本能让我不能自已。从事审判工作多年,我本该对这样的场景司空见惯,但做了母亲之后,每次遇到这种情况我心里都酸酸的。

  这是一起很普通的离婚案,女方第二次起诉了,因为男方不能给她想要的生活而离家出走。男方仍坚持不同意离婚,说为了让孩子有个健全的家,哪怕女方五年没回家,他也不放手。

  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分头调解中,我了解到这个父亲在女方离家的五年中,既当爹又当娘,风雨无阻送女儿上学、放学,女儿还业余学习国画,志愿将来报考美院。小女孩不负厚望,学习成绩出类拔萃。

  我想:有这么优秀的女儿,做父母的怎么就不能过下去呢?

  稳定好自己的情绪后,我慢慢地打开了孩子的心扉。她告诉我,她对妈妈的记忆停留在五岁之前,今天老师布置写作文《我的妈妈》,她交上去的是《我的爸爸》,因为她根本不知道怎么写妈妈,虽然她也很想妈妈。她努力学习,以为自己成绩好了,爸爸妈妈就不会再吵架不会再分居。

  10岁的孩子,如此乖巧懂事,让我欷歔不已。看多了悲欢离合,我想说,身为人父人母的当事人,请慎重对待你们的婚姻,能否也站在孩子的角度思考一下问题?要么抢孩子要么都不要孩子,想没想过离婚对孩子的影响有多大!

  无论我如何劝说,女方都心意已决。我只好尽量做调解工作,让他们和平分手,把对孩子的伤害减小到最低程度。

  案件最终顺利调解结案了,我望着圆桌法庭内挂着的“教育、感化、挽救”六个鲜红大字陷入了沉思。这应该不仅仅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而言,对一个个濒临破碎的家庭,我们也应该努力做到这些。(润州法院少年庭审判员 朱盈)

    我用苦心换理解

  2013年腊月二十九,中午12点多,我正吃着午饭,忽然手机响了。原来,申请执行人宋某去上访了。我顾不上吃饭连忙赶到单位。

  事情是这样的:申请执行人宋某有八兄妹,他弟弟来扬中做建筑小工时不慎高处坠亡,其另外七兄妹作为继承人将雇主朱某及房主杨某告上了法庭。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朱某、杨某分别赔偿申请执行人251314元和47698元。案件转入执行程序后,作为承办法官的我立即展开执行活动,穷尽查控手段查找两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多次督促,朱某在被采取了拘留、查封房产等措施后,仅由其女儿代交赔偿款5万元,而对余款,朱某均以身体有多种疾病、无收入来源为由不予给付。

  陷入僵局的案件执行,让申请执行人及其家人渐渐失去了耐心,不满情绪更是溢于言表。

  赶到法院,多方查找朱某确无下落后,我们联系到朱某的女婿孙某来到法院与宋某进行执行和解。孙某表示,他愿尽力代为赔偿7万元,而宋某坚持赔偿金额不能低于20万元。

  为了做好双方和解工作,我们反复商谈直到当晚8点多。最终,和解仍因数额悬殊太大未果。

  面对孙某拂袖而去、宋某情绪激动的执行困境,我们执行干警一行与宋某再次到朱某家。针对朱某躲避债务拒不履行的行为,执行局长当即决定对朱某居住房屋再次进行查封。另经调查,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确实经济困难,为彰显法律人文关怀,法院决定给予宋某部分执行救助金。

  发完执行救助金后,时针已经指向了晚上9:30,执行干警们还没吃晚饭。面对此情此景,申请执行人再也无话可说,拉着我的手说:“法官,我相信您,一定能帮我把钱执行到位……”看着宋某渐渐远去的背影,我感慨:“正所谓将心比心,以我苦心换理解!”(扬中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施桂芳)

  我是一名普通书记员

  1999年,我考进京口区法院当书记员,先后十余次被评为优秀书记员、速录能手。

  2012年我代表镇江市参加全省法院系统书记员技能大赛,获得团体第三名。靠着自己速录的一技之长,这几年来新进法院的同志大概都认识我,因为新进人员进行五笔字型录入、书记员基础知识、卷宗装订等业务培训,都是由我指导的。

  我先后在刑庭、少年庭、民二庭、诉调对接办公室从事书记员及调解辅助性工作15年,负责记录案件审理时的庭审笔录,每月在案件结案后装订案卷卷宗,还有就是与审判员外出调查案件时作记录。这些年,我参与过多次刑事、民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庭审记录。

  “话音落,文字出”,这是法院书记员庭审中的工作节奏,我的打字速度可以达到每分钟200字左右。在“凤舞九天”涉黑案进行庭审时,案件涉及26名被告人,庭审整整进行了两天,我记录了庭审全过程,庭审笔录达100多页。两天的庭审,我必须全神贯注,耳、眼、手全部都要有机统一运作,庭审结束后简直是身心俱疲,但能确保这起社会关注度极大的案件顺利审结,看着厚厚一沓庭审笔录,心里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2012年,京口法院作为全市法院唯一的网上立案试点法院,开始试运行网上立案平台。网上立案对书记员速录的要求不算太高,但要求书记员熟悉掌握法院从立案到执行的整个流程及所需的材料、步骤,在线答复网友的提问。在领导的推荐下,我义不容辞地坐在了立案大厅的网上立案平台前,顺利地使该平台走上了正轨。(京口法院书记员 范静)

  

 

 

来源:京江晚报2014年3月6日第030版:B6 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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