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消费者对于商品的质量安全等问题的期待越来越高,传统的消费形式也面临转型,新类型的消费纠纷不断涌现,案件涉及刑事、民事、知识产权等领域,据统计,近三年来,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涉及消费者维权的案件680件,其中调解撤诉的达到75%。两级法院创新审判模式,依法、高效审结一大批消费者权益案件,维护了健康的消费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为诚信镇江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推进专业化审判
消费者权益纠纷面广量大,案件有别于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纠纷等传统的民事案件,为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统一执法尺度,早在2008年,润州法院在民一庭设立消费者维权合议庭,负责审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其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知情权及自主选择权受到损害等八类案件。专业化审判之路为涉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高效、顺利审结提供了组织保障。
诉调对接联动机制
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人民法院与消费者协会之间涉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此后,镇江中院会同镇江市工商局、镇江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机制、消费者权益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机制、诉讼案件参与协助调解工作机制、消费者权益纠纷合力化解机制、联合培训现场观摩机制和诉调对接工作考评机制,不断提升全市法院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水平,力争调多判少。近年来,法院和消协联动对多起群体性案件从源头上做到案结事了。
开辟诉讼绿色通道
为消费者维权案的困难当事人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实行诉讼费用减、免、缓交,保障弱势群体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救济自身合法权益;对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得不到赔偿又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少数消费案件,加大执行救助力度,三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帮助14名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和执行救助基金近8万余元,使用执行救助基金救助
加大司法宣传
结合审判实践及时向商家、企业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三年来,全市法院先后发出司法建议12份,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其按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完善制度,促进商家、企业树立诚信意识、质量意识。同时还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围绕每年的3•15活动主题,精选典型案例以案讲法,深入企业社区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今年全市法院选取3•15节点,对社会及各界媒体关注的如假冒“双灯”卫生纸生产、销售伪劣案及天价手镯摔坏案等进行公开宣判,并邀请人大代表、消费者代表旁听庭审件。
来源:3月14日镇江日报方圆法治版